[中路社区]
[中路博客]
[每日更新]
[会员管理]
2008年11月22日
星期六
公路天气预报
【资 讯】:新闻中心 - 专题 - 评论 - 论文资料 - 政策法规 - 视频 - 专业图书 - 网上杂志 【中路文学】
【行 业】:养护管理 - 体制改革 - 路政稽查 - 工程质监 - 行业文明 - 高速公路运营 - 智能交通 - 网站联盟 【中路图片】
【商 务】:工程信息 - 建设市场 - 企业风采 - 会展信息 - 产品采购指南 - 企事业名录 - 资质查询 【高层论坛】
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学会 交通地图 路况信息
会员登录 注册
站内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10月1日起实施
2008-08-18  中国公路网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全国船员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船员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我国是航运大国和船员大国,全国在运输船舶上从事船员工作的约155万人,居世界第一位。

  根据《规定》,设立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出书面申请;设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和内河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注册地直属或者地方省级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依据《船员条例》,船员服务机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规定》对海事管理机构行政许可的期限作出了规定。予以批准的,发给“海船船员服务许可证”或“内河船员服务许可证”;《规定》设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设立了许可证的中间审验制度,并规定许可证到期以后需要办理延续手续。

  《规定》要求船员服务机构建立工作制度、船员名册、船员档案,向社会公布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不得招用未经注册的船员和尚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船员提供服务,不得克扣船员工资。同时,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和船员用人单位之间必须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协议)。

敬告:转载本文时请注明出处为“中国公路网”,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中国公路网将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Http://www.chinahighway.com

 今日信息概览

 要闻

 关注

 社区

 博客

安徽3890亿元交通建设投资拉动消费需求
燃油税最快下月开征 部分公路收费站或取消
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投资建设今年已超百亿元
贵州省公路局举办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摄影展
浙江:温州交通系统未来5年596亿开工43个项目
安徽:2010年底高速通车总里程将超2900公里
河北:邯郸3年投资208亿新改建公路1445公里
河北:明后年高速公路建设计划总投资约2000亿
国家交通运输部审查纳溪段高速公路初步设计
广西:获银行贷款1200亿建设高速公路扩大内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
吉林省“十二五”高速公路建设提前启动
山东:治超检测站网络初步建成
山东:1168亿元资金力促交通升级
四川:川黔高速公路将于年底前开工
新疆:千亿打破“东联西出”交通瓶颈
重庆到广州六年后只需六小时
重庆:出租车运营环境和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江西:鹰潭公路三十年沧桑巨变
改革开放30年临汾市交通建设成绩斐然
申请版主
邀请大家来讨论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的做法是否合
老钱
为官不怕喝酒难
生命被如此轻慢
《"中国公路网"投稿须知》
谁参加南昌公路网站研讨会?
韩国原装美容彩片|黑环,BESCON/GEO/Cooleye/
【韩国彩色隐型眼镜/美瞳/彩片/黑环★GEO/GG/
怎么把其他BLOG上的文章批量转入中路博客
依韵和吉米诗《残荷韵》
秋天的足迹
家乡首届邻里节烹饪大赛
汉中散记
官员的权力如同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
公路路政行政处罚案件案由一览表(秦皇岛版)
见证改革开放30年之一
家门口的灾难,从杭州地铁路面塌陷想到的(转
井冈三章
小小年纪街头卖艺
中 路 公 告
在 线 调 查
    本站简介 | 编委介绍 | 业务范围 | 使用条款 | 用户服务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在线帮助 | 信息反馈 | 联系方式
    [ 服务热线 (010)84990712 ] [ 在线服务QQ:6673744(大聪头)、16537157(公子哥) ]
    京ICP备05048991号 中国公路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2007